D部分 社会文化合作
1. 开展为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合作活动。
2. 加强东亚文化遗产网络(NEACH)、东亚论坛(EAF)、东亚思想库网络(NEAT)和东亚研究网络(NEAS)的作用,并考虑将其建议作为以研究和部门间咨询为基础的政策制定的补充信息源。
3. 扶贫
3.1 根据多边或双边协议和安排,向较贫困居民的产品开放10+3国家的市场,包括协助营销其产品,并提供教育、技能培训、公共卫生、工作环境保护以及建立有效的国家和团体机构方面的协助。
3.2 设定基准点并建立监控机制来衡量“千年发展目标”取得的进展,延长援助使这些进展得以实现,例如“扶贫协调员”、与贫困相关的数据收集系统以及减贫项目监控体系的网络化。
3.3 通过信息和经验分享活动、人员交流项目和培训课程,在农村开发和消除贫困领域,形成政府官员、专家和职业者的能力建设方面更密切的合作。
3.4 监控贸易自由化和经济一体化对农村发展和扶贫项目的影响,包括社会保护体系和作为农村发展和扶贫工具的信息通讯技术。
4. 促进弱势群体发展
4.1 支持关怀和提高弱势群体,包括儿童、青年、妇女、老人和残疾人自强能力的努力。
4.2 支持为确保残疾人享有机会并免受各种形式歧视而付出努力,包括促进其人权。
4.3 通过消除各种形式的歧视,支持在发展进程中促进妇女公平参与和公正的利益分配而付出努力。
4.4 加强在解决对妇女和儿童使用暴力方面的合作。
5. 文化和民间交流
5.1 在促进民间交流方面开展合作,尤其是涉及国会议员、政府官员、学术界、青年、媒体、文化专家、体育人士以及商界、工业界和思想库机构的代表。
5.2 推进各宗教温和派的教育、享有公正和自强能力,同时促进不同信仰间和文化间的对话,增进不同文化和宗教间的理解,并发扬宗教适度和容忍的普世理想。
5.3 支持民间社会致力于形成一个以人为本的东盟共同体而付出努力。
5.4 通过定期举办文化节、电影节、艺术展、研讨会和其他诸如东亚周之类的活动,促进文化理解和更多地了解彼此的文化。
5.5 促进参与文化事务的政府部门、文化机构、博物馆、档案馆和图书馆以及艺术家、专家和剧院、音乐、杂技、舞蹈、民间艺术和电影摄影从业者间的互动、网络化沟通和互访。
5.6 为保护、保存和修复有形的和无形的文化历史遗产而彼此给予协助和开展合作,根据每个国家的法律法规,拓展打击掠夺、非法交易和走私可移动的文化财富活动的合作。
5.7 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产业之间更密切的合作和协作,包括建立联合企业和共同生产。
5.8 促进新闻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包括报刊业、广播业和电视业。
5.9着眼于就学到的经验和最优方法进行交流,促进关于全球化、现代化以及信息通讯技术变革对青年影响的研究和政策对话。
5.10 为增进彼此了解、形成大同意识,加强青年交流并继续举办10+3青年领导人论坛。
6. 教育
6.1 鼓励对教育和培训的投资,增加辍学儿童和青年的学习机会,并改善教育机构的质量,包括教师、学者和管理人员的人力资源开发。
6.2 促进教育机构和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合作、网络化工作和研发。
6.3 促进高等教育合作,通过东盟大学网(AUN)增进大学间的联系,并鼓励10+3国家大学间的学分转移。
6.4 支持对10+3关系感兴趣的10+3国家的学者和专业人员开展研究活动并进行交流。
6.5 根据现有国家法规,对东盟成员国的学生和知识分子出于学术目的到中日韩三国的旅行,继续努力加速其签证申请程序进程。
6.6 通过促进本地区的东盟研究和东亚研究,塑造东亚认同感。
7. 科技
7.1 扩大和拓展10+3国家科技团体间的交流与合作。
7.2 在涵盖研发和知识产权管理、技术商业化、公共-私有部门合作以及科学、技术和创新指标等问题的技术转让和技术管理领域开展合作。
7.3 促进有商业应用潜力领域的研究和技术开发,例如生物技术、食品技术、新材料、微电子和信息技术、海洋资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太空技术。
7.4 加强在处理气候信息和预测服务、天气观测和气候变化方面的气象合作。
7.5 通过参加东盟食品大会、东盟科技周、科技青年营以及其他相关的各种活动,提高诸如私有部门和青年等社团特定人员对科技的觉悟。
8. 公共卫生
8.1 加强能力建设合作,增进政府部门、私有部门成员、民间社会机构、实验室以及公共环境卫生领域专家之间的合作与技术援助。
8.2 加强在政府公共卫生突发灾难管理工作人员的能力建设方面的合作。
8.3 促进10+3国家政府部门和私有部门单位间的网络化建设,包括实验室、研究机构和专家。
8.4 促进与公共卫生相关领域的研发和人力资源开发,包括联合研发、研究班、研讨会、培训课程和学习参观以及官员、卫生领域的专业人员和专家在参观和奖学金方面的互换。
8.5 增进全球和地区层面的合作、研究和技术援助,以预防、控制和减少传染性流行疾病的影响,如艾滋病、非典、禽流感、肺结核、登革出血热,同时改善母亲、儿童和新生儿的健康和福利。
8.6 有效实施10+3新发传染病项目,并继续支持与艾滋病、肺结核和疟疾做斗争的全球基金。
8.7 继续改进东盟应对流行病爆发的紧急准备工作,包括信息共享和早期预警体系、东盟抗病毒药物和个人防护设备现有库存即时转移到流行病爆发的地点,并建立抗病毒药物库存网。
8.8 增加获取安全、无假冒、买得起和有效的药物的渠道。
9. 灾害管理和应急
9.1 加强在洪水、山崩、地震和其他灾害领域的合作,例如协助支持国家和地区海啸和其他灾害的早期预警体系网,包括通过实时信息共享和公共认知活动等方式。
9.2 提供援助来实施东盟关于灾害管理和应急的协议。
9.3 增进在减灾方面的军民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