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在泰国曼谷,中国商务部长陈德铭(前排左二)与泰国商业部长蓬提瓦·那甲赛(前排左三)等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协议》签字仪式上。新华社记者 史先振 摄
8月15日,在泰国曼谷,中国商务部长陈德铭(左三)与泰国商业部长蓬提瓦·那甲赛在签字后握手。新华社记者 史先振 摄
新华网曼谷8月15日电(记者张秋来 朱丽)第八次中国-东盟经贸部长会议15日在泰国首都曼谷举行,中国商务部长陈德铭与东盟10国经贸部长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协议》,这标志着双方成功完成了中国-东盟自贸区协议的主要谈判,中国-东盟自贸区将如期在2010年全面建成。
中国-东盟自贸区是中国对外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区,也是东盟作为整体对外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区。2002年,中国与东盟启动自贸区谈判,2004年签署《货物贸易协议》,2007年签署《服务贸易协议》。
《投资协议》包括27项条款,通过双方相互给予投资者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和投资公平公正待遇,提高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透明度,为双方投资者创造一个自由、便利、透明和公平的投资环境,并为双方投资者提供充分的法律保护,从而进一步促进双方投资便利化和逐步自由化。
协议的签署向外界发出了一个明确信号,即中国和东盟各国愿同舟共济,携手抗击金融危机,继续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反对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为地区和全球经济复苏与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近年来,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步伐加快,中国与东盟相互投资不断扩大。截至2008年年底,东盟国家对华实际投资520亿美元,占中国吸引外资的6%。同时,中国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对东盟的投资也出现快速增长态势。2008年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达21.8亿美元,比上一年增长125%。随着《投资协议》的签署和实施,中国与东盟之间的相互投资和经贸关系必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