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治

    2006年4月召开的越共十大总结了革新开放20年的理论和实践。至2008年,越共中央已先后召开8次全会,落实越共十大决议,着力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将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党的战略任务,注重工人阶级、青年和知识分子队伍建设,加大反腐力度,注意解决民生问题,全面推动革新事业发展。

    【宪法】越南现行宪法是第四部宪法,于1992年4月15日在八届国会11次会议上通过,是1946年、1959年、1980年宪法的继承和发展,体现了越共“七大”提出的社会主义目标与国家全面革新路线。宪法规定: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家政权属于人民,越南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和胡志明思想为指导思想。2001年十届国会10次会议对宪法部分条款作出修改,确定越南要发展“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

    【议会】称国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任期4年,通常每年举行两次例会。现为第十二届国会,共有493名国会代表。

    【政府】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本届政府于2007年8月组成。

    【行政区划】全国划分为59个省和5个直辖市。

    【司法机构】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地方法院、地方检察院和军事法院组成。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和平(Truong Hoa Binh),2007年7月就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国旺(Tran Quoc Vuong),2007年7月就任。

    【政党】越南共产党(Dang Cong San Viet Nam)是唯一政党,1930年2月3日成立,同年10月改名为印度支那共产党,1951年更名为越南劳动党,1976年改用现名。现有党员约290万人,基层组织48000个,同世界上180多个政党建有党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