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政治

    1988年7月,因经济恶化,全国爆发游行示威, “纲领党”主席奈温和总统吴山友因此辞职。1988 年9月18日,以国防部长苏貌将军为首的军队接管政权,成立“恢委会”,宣布废除宪法,解散人民议会和国家权力机构。9月23日将“缅甸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改名为“缅甸联邦”。1990年5月,举行全国大选。1992年4月,丹瑞大将出任“恢委会”(1997年更名为“和发委”)主席。1993年1月,缅政府召开制宪国民大会。国民大会从1996年4月至2004年5月休会。

    2003年8月,缅政府进行重大改组,任命原“和发委”第一秘书长钦纽为政府总理。钦纽随后提出政治和解“七点路线图”计划,表示将恢复召开国民大会、制定宪法草案、进行全民公决、举行全国大选。2004年5月17日,制宪国民大会复会,同年10月19日,缅总理钦纽因健康原因退休,“和发委”第一秘书长梭温中将(2005年6月晋升上将)接任总理。2007年5月,总理梭温病重,“和发委”第一秘书长登盛任代总理。10月12日,总理梭温病逝。10月24日, “和发委”任命代总理登盛为总理,“和发委”成员丁昂敏乌中将(2009年3月晋升上将)任“和发委”第一秘书长。

    2007年9月3日,缅制宪国民大会结束,大会确定了15个章节制宪基本原则和细则,“七点路线图”第一步顺利完成。10月18日,成立宪法起草委员会。12月3日,宪法起草委员会在内比都召开首次会议,新宪法起草工作正式启动。2008年2月9日,“和发委”宣布于5月就新宪法进行全民公决,2010年举行全国多党大选。2月19日,新宪法草案起草完成。5月,缅举行新宪法草案全民公决,以92.48%的赞成票通过新宪法草案。2010年3月,和发委颁布了《联邦选举委员会法》、《政党注册法》、《人民院选举法》、《民族院选举法》和《省/邦议会选举法》等五部法律,并成立了联邦选举委员会。

    2010年11月7日,缅甸举行全国多党民主制大选。根据缅甸联邦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举结果,联邦巩固与发展党(简称“巩发党”)以绝对优势赢得大选,其当选议员约占全部当选议员的76.4%。2011年1月31日,缅甸联邦议会召开首次会议,正式将国名改为“缅甸联邦共和国”,并启用新的国旗和国徽,选举吴瑞曼为人民院议长,吴钦昂敏为民族院议长。根据缅甸宪法,吴钦昂敏在本届议会前30个月兼任联邦议会议长。2月4日,联邦议会选举吴登盛为总统,吴丁昂敏乌和赛茂康为副总统。3月30日,吴登盛总统及两位副总统正式宣誓就职。

    【宪 法】1974年缅甸制定了《缅甸社会主义联邦宪法》。1988年军政府接管政权后,宣布废除宪法,并于1993年起召开国民大会制订新宪法。2008年5月,新宪法草案经全民公决通过,并于2011年1月31日正式生效。

    【政 府】主要成员有:国防部长拉民少将(Maj-Gen Hla Min),内政部长哥哥中将(Lt-Gen Ko Ko),边境事务部长兼缅甸工业发展部长登泰少将(Maj-Gen Thein Htay),外交部长吴温纳貌伦(U Wunna Maung Lwin),宣传部长兼文化部长吴觉山(U Kyaw Hsan),农业与水利部长吴敏莱(U Myint Hlaing),林业部长吴温吞(U Win Tun),财税部长吴拉吞(U Hla Tun),建设部长吴钦貌敏(U Khin Maung Myint),国家计划与经济发展部长兼畜牧水产部长吴丁乃登(U Tin Naing Thein),商务部长吴温敏(U Win Myint),邮电通讯部长吴登吞(U Thein Tun),社会福利与救济安置部长兼劳工部长吴昂基(U Aung Kyi),矿业部长吴登泰(U Thein Htaik),合作社部长吴翁敏(U Ohn Myint),交通部长吴年吞昂(U Nyan Tun Aung),饭店与旅游部长兼体育部长吴丁山(U Tint Hsan),第一工业部长吴觉佐凯(U Kyaw Swa Khaing),第二工业部长吴梭登(U Soe Thein),铁道部长吴昂民(U Aung Min),能源部长吴丹泰(U Than Htay),第一电力部长吴佐民(U Zaw Min),第二电力部长吴钦貌梭(U Khin Maung Soe),教育部长妙埃博士(Dr Mya Aye),卫生部长佩代钦博士(Dr Pe Thet Khin),宗教事务部长都拉吴敏貌(Thura U Myint Maung),科技部长吴埃敏(U Aye Myint),移民与人口部长吴钦伊(U Khin Yi),总统府部长吴登纽(U Thein Nyunt)、吴梭貌(U Soe Maung)。

    【行政区划】全国分七个省、七个邦和联邦区。省是缅族主要聚居区,邦多为各少数民族聚居地,联邦区是首都内比都。

    【司法机构】缅甸法院和检察院共分4级。设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下设省邦、县及镇区3级法院和检察院。联邦最高法院为国家最高司法机关,首席法官吴吞吞乌(U Tun Tun Oo)。最高检察院为国家最高检察机关,联邦检察长吞欣博士(Dr Tun Sh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