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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处于初级阶段 需多角度协调推进
来源: 新华网广西频道
发布时间: 2011-10-26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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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广西频道10月25日电 题: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处于初级阶段 需多角度协调推进

    新华社记者 闫祥岭 谭喆

    随着中国-东盟经贸、投资往来日益密切,双方金融合作愈发受到重视。在南宁参加第三届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的金融界人士认为,双方金融合作已由过去的单一国际结算业务向信贷类、代理类、投资类等多元化方向发展,但区域内国家间金融市场发育程度高低不一,双边或多边金融合作的紧密程度和活跃程度差别较大,金融合作仍处于初级阶段。

    在中国与东盟互为重要贸易伙伴的直接影响下,目前东盟10国已在中国设立30多家银行机构,中资金融机构在东盟国家也设立了11家分支机构。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助理姜洋介绍,目前中国已经与印尼、老挝、新加坡、越南、泰国等5国签署了监管合作备忘录。东盟国家还是中国境内公司境外上市的区域之一,已有4家公司在新加坡上市。

    相较于规模日益扩大的双方经贸及投资领域合作,基于区域内金融合作主要依赖政府间推动、金融监管标准不同等制约性因素存在,中国与东盟国家间的金融合作呈现滞后性。

    中国银行行长李礼辉表示,区域内官方主导和民间推动的良性金融合作模式尚未建成,且各个国家金融发展程度不同,金融体系不同,甚至使用的会计准则不同,加大了合作的难度。

    此外,区域内国家传统上以美元作为结算货币,本币参与的比例较低,在国际金融动荡的情况下,各种货币结算成本增加,而且容易造成利率损失。

    柬埔寨联合商业银行首席执行官任瑞生告诉记者,在柬埔寨大概只有10%的交易是以人民币来计算的,大多数是以美元计算。

    金融合作开放程度不高,已经成为中国与东盟国家间经贸关系持续增长的制约因素。“金融合作对区域内贸易发展的支持作用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表示。

    专家认为,改善目前中国-东盟金融合作现状,应主要在金融稳定合作、金融市场深化合作以及货币合作等多个领域着手。

    据连平介绍,金融稳定合作包括早期预警和相互救援;深化合作指放宽金融领域的限制,通过相互开放逐步形成稳定的、多层次的自由便利的机制,进而实现区域内金融市场的一体化;货币合作是指各国共同实施汇率稳定计划,从而保持区域内货币汇率的稳定。

    货币合作被很多金融界人士重视,尤其是目前逐步推广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金琦建议应推进双边本币结算以及完善区域货币互换机制,积极推动人民币与东盟货币在双方银行间外汇市场挂牌交易,建立银行间本币清算合作机制,推进双边本币结算业务发展。

    深入推进货币合作显然为区域内贸易企业尤其是处于孵化期的中小型贸易企业所期待。“对于中小型外贸企业来说,汇率的变动直接关系企业的经济效益,乃至生死存亡,因而这些企业普遍对汇率问题感到忧心。”广西金鑫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广诚告诉记者,目前区域内的货币合作无疑降低了这种担忧程度。

    当前,部分国家债务危机加剧,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对亚洲地区影响明显,危机防范能力建设成为推动中国与东盟国家金融合作深入发展的重要内容。

    金琦建议,应根据区域金融运行状况并结合国际成功经验,自主制定合作标准,同时加强“10+3”宏观经济研究室的交流与合作,尽早将其建设成为具有较强监督能力的国际组织。此外,积极推动区域内各国央行及金融机构的交流合作,加强区域内跨境资金流动统计监测建设工作,建立汇率、债务和偿债能力早期预警系统,促进区域内资本安全有序,能更好地防范区域内金融风险。

责任编辑:徐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