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外资商银最快首季可申请执照
泰国中央银行主管金融机构的副行长格乐表示,根据金融机构第二个发展规划,有意申请新商业银行经营许可证的商业银行资格审批办法,将在今年首季出台,相信央行根据制定规划可审批符合资格的商业银行名单,以提交财政部进一步审核。初步接受规定有资格提出申请的商业银行须为外资商业银行。
格乐表示,规定可提出申请资格的外资商业银行须在泰国设立和经向央行正式注册过,初步估计财政部可能发出3至5个新的商业银行经营牌照,这样至2014年泰国境内的外资商业银行至少也有3家,至多可有5家,超过原预期计划仅2家的目标,而可望获得商业银行牌照的应是来自亚太地区国家的银行,如中国、韩国和澳洲、以及东盟国家成员国的银行。
在泰国注册的外资商业银行经营性质,允许经营相关一切银行业务,允许设立一定数量的分行,分行数量或可超过20家,但分行数量不能多于泰国商业银行。从有意申请商业银行牌照的银行所反映的意见,多数表示主营向大型企业和个人客户放贷业务为主,但对向低收入个人客户或微型企业放贷业务的兴趣不大。
泰国经济仍有发展优势,经济增长仍保持增长,同时泰国金融体系有长进的发展,并在本地区处于较为领先的地位。此外,来自亚太地区国家的多个银行仍然看好东盟经济共同体建立后带来的良好发展形势和机会,因本地区将出现资金需求以扩大经营和扩张市场。泰国的金融环境条件较为齐全和结构稳健,可以开放让外国金融机构进入经营。
责任编辑:徐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