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云南驻仰光商务(企业)代表处获悉,缅甸政府于1月31日公布了外国投资法实施细则。缅甸政府首次允许外资投资其零售领域。但是,根据细则规定,投资规模较大的超市、购物中心时需远离当地资本设立的既有商业店铺。这就是《细则》的细微之处。细则让投资者如何在缅投资,投向哪里,完全明白。
如果说,缅甸颁布外国投资新法案,是吸引外国投资,那么投资细则的颁发,则在缅甸投资市场挂起一盏明灯,为投资者指明了更加明确的投资方向。
缅甸新政府自2011年3月执政以来,一直在呼吁外商投资,以促进国内的经济发展。2012年11月2日颁布的《缅甸联邦共和国外国投资法》,不仅取消了外资股份限制,而且对更多行业进行对外开放的调整。此次公布的外国投资法实施细则,对外国投资行业进行了分类规定。其中,规定禁止投资的行业种类21项,包括军工企业、天然林维护、电网管理及电力贸易、珠宝玉石勘探及开采、印刷及广播业等;与国民合作经营的行业种类42项,包括杂交种子生产销售、糖酒副食品、塑胶产业、造纸、建材、房地产、国内航空服务、私人医院及旅游业等;特许行业115项,包括种植业、淡水海水养殖、原木出口、大型金属矿生产、烟草业、水电及火电开发、空港建设、网络服务、石化产业、公私合营医院、工厂建设、Spa业、电影业等;其他特批行业27项,包括肉类动物生产、零售及批发行业等;需进行环评的行业34项,包括矿业项目、油气项目、大型电力项目、油气管道及输电铺设项目、大型种植业项目、水泥厂、大型房地产开发、大型林业种植、生态区项目等。
云南驻仰光商务(企业)代表处分析认为,缅甸投资细则对缅甸投资法作了细化说明,可使投资者少走弯路。实施细则中,不仅准许合资企业的外资比率超过30~80%,而且明确了去年11月颁布的《外资法》中没有规定的最低资本金。根据细则,制造业的最低资本金为50万美元、服务业30万美元、矿物资源开发1000万美元。实施细则中不仅承认国有用地,还承认私有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权最长可达50年(可以延长)。此外,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有沿海渔业以及带来公害的企业。制铁企业有可能成为被禁止对象。该实施细则中没有规定在食品、酒店、运输等领域的具体外资比率限制,该领域的外资将由政府设立的投资委员会决定。细则的公布有利于云南企业更针对性地开展对缅投资。记者 陈保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