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9日,由中国-东盟中心、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下称亚太中心)联合举办的“中国-东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讨会”在中国-东盟中心召开。东盟十国驻华外交官,中国文化部官员,广东、广西、云南、海南等省文化厅及省非遗中心的负责人、非遗领域的数位专家等出席会议。与会代表围绕中国-东盟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保护工作在国家层面上的情况以及《保护非物质化文化遗产公约》(下称《公约》)相关问题两大主题展开探讨和交流。中国-东盟中心秘书长马明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常务副主任李新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主任杨治共同主持会议。
中国-东盟中心马明强秘书长首先对参会代表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向代表们介绍了中国-东盟中心的宗旨、职能以及成立以来在中国-东盟各国间所开展主要工作,特别强调中国-东盟中心作为中国与东盟之间唯一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其重要职责之一就是加强中国与东盟之间的文化交流,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常务副主任李新风对中国在国家层面上开展的非遗保护工作进行了介绍;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刘魁立研究员从解析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角度对各缔约国履行《公约》过程中应遵守的原则和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探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主任杨治在教科文组织工作层面对《公约》基本情况、最新动态、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近年来为提升缔约国履约能力而开展的能力建设战略和亚太中心的国际培训职能和计划进行了介绍。东盟各国驻华外交官分别就各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在国家层面上的保护情况做了全面、详尽的介绍。